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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的公告(2014年第74号)

   2014-10-28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840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遴选一批检验机构承担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检验机构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资质认定证书所附的检测能力参数包括所要承担任务的食品品种和参数(项目)。
 
  3、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种类和等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能力、其他辅助人员能力均能满足所要承担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品种检验工作的需要。
 
  4、有与所申请承担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品种和参数的检验经历,即曾经做过相应的检验工作并出具过正式的检验报告。
 
  5、品种检验项目为该产品对应的审查细则所规定的发证检验项目。
 
  6、曾参加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认监委或国家认可委等权威机构组织的食品检验方面的比对试验、能力验证计划,并获得满意结果的机构可优先。
 
  7、有实验室管理系统,数据能有效便捷的与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对接。
 
  (二)本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遴选方法
 
  (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考核,逐一核对是否具备所申请产品品种核查细则规定的发证检验项目检验资质。
 
  (二)对机构所申请品种是否具备检验能力进行盲样测试考核。
 
  (三)机构签订承诺书,承诺10个工作日之内提交发证检验报告,承诺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和我局监管。
 
  (四)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机构进行公告,并公布其承担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范围。
 
  三、检测机构申请须知
 
  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承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食品品种目录表(见附件1,申请机构在附件里选择所要承担的品种)、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申请书(见附件2)和检验机构资格要求里所规定项目书面材料(加盖本机构公章)及电子版,于2014年11月10日前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政府大院5号楼1316房间)提交申请材料。
 
  联 系 人:郑东
 
  联系电话(传真):0851-6894897
 
  电子邮箱:gzspsc2014@163.com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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