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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中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10-30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42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发布日期】 2014-10-23【生效日期】【效力】【备注】 http://www.hubfda.g
【发布单位】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4-10-2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hubfda.gov.cn/zxbw/gztz/jt/17329.htm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动员、宣传发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从近期省级督办情况看,这项工作还存在着地区进展不平衡、查办案件不力、管理不够规范和信息上报不及时、不全面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是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工商总局今年布置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整治和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事关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提升的一件大事。各地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加快进度,真抓实干,确保在11月底前取得重大成果。

  二、要以“四打击”为切入点,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四打击”是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切入点。各地一定要以“打”为先,以“打”树威,以“打”促建,严厉查处一批无证无照经营,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生产经营侵权仿冒、“五无”食品和“两超一非”劣质食品的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立案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有案不办、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纪律责任。查办案件的情况,将作为考核各地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指标。

  三、要以“四规范”为着力点,切实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四打击”的目的在于“四规范”。除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外,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要督促其尽快完善相关手续、补办相关证照;对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要督促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尽快建立进货台账;对生产经营侵权仿冒、“五无”食品的,要加大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知识的宣传力度,督促其定期对侵权仿冒、“五无”和过期等食品进行清查和执行下架退市制度,并做好登记;对生产经营“两超一非”劣质食品的,要有针对性地向生产经营者讲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国家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目录,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其生产经营过程。

  四、要强化检查督办,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有力开展

  各市州相关部门要组成由领导带队、专班人员参与的若干联合督查组,分头对所辖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明查暗访。明查时,要重点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全面查阅相关资料。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立即进行整改。

  五、要加大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力度,力求此项工作得到全面反映和总结

  从近期省级督办的情况看,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是当前整治行动中最薄弱的环节,许多整治的情况,特别是查办案件和整改规范的情况、数据没能全面及时向上汇集。从10月30日起至12月4日止,各市州每周四要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查办案件和整改规范的情况和数据(有关统计表附后),每周报送2-3个典型案例。省“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排序并通报。对不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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