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台建林 通讯员白文渊为获取最大收益而生产销售“毒豆芽”,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捕。
9月27日,岐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消费者举报,查处了李某生产“毒豆芽”的黑作坊。随后,该局向岐山县公安机关移交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从今年初开始,每天给豆芽添加除根剂。在李某的作坊及家中,民警查获了白色粉末(除根剂)、强力消毒净各一包及椭圆桶内装的白色粉末。经检测,这些均属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有毒物质。据估算,截至发案时,李某共销售违法生产的“毒豆芽”1万多斤,销售额达15000多元。目前,岐山县检察院对李某依法实施了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