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食药监食监三便函〔2014〕174号
【发布日期】:2014-11-05
【备 注】:
【发布文号】:食药监食监三便函〔2014〕174号
【发布日期】:2014-11-05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营养素补充剂管理,我司组织起草了《营养素补充剂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营养素补充剂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请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至电子邮件地址:nichita@163.com或者jinfb@cfda.gov.cn,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营养素补充剂管理规定反馈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