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李贝)目前,卫生部向社会公布了三种中药食用分类,第一类为药食同源,第二类为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第三类是国家禁用在食品中的中药。按照这个分类,当归、三七、花旗参等中药材,只可用于保健食品,如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是违规的,需有保健品批文才能出售。但近日记者走访超市和菜市场发现,一些含有花旗参等配料药材的汤料包依然在售。
秋冬季到了,不少广州人开始用各种药材煲汤滋补身体,喝汤成为广州人秋冬进补的“规定动作”,而饭前来碗汤更是广州人的饮食习惯之一。
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从街边小店到中高档酒楼,都少不了类似“当归汤”、“花旗参乌鸡汤”、“天麻猪脑汤”等药膳菜品,当归、薏米、花旗参等更是成为这些菜品里的常客。
记者在走访龙洞菜市场以及周围超市时看到,一款汤料包名为花旗参煲鸡汤,内有一小包花旗参,在小超市中也不乏汤料包中含有当归等中药材。而在菜市场的一家卖汤料的档口,老板也向记者推荐含有当归等中药材的汤料。
在网上搜索时,很多商家也销售花旗参田七汤料、当归生姜羊肉汤料等,并且商家多将活血通络等保健作用明确写在产品说明中。
然而,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虽然花旗参、当归、三七等中药可以作为保健品进入配方,但却被明确规定不能添加到食品中,也就是说,这些药材是不能随意加在汤料包中的。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州市食药监局相关人士,他表示,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第十条规定:食品内不得加入药物,但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外。
专家:并非人人适合食用中药材
在食材中添加中药可能产生什么副作用?一位老中医告诉记者,长期以来,各地都会根据情况将药材加入饮食中,也形成了自己的药膳习惯。不过,药膳并非人人可食用,贸然进食不但会伤身体,还可能致命。
相关人士建议,对于孕妇等特殊群体不宜食用的食材、药材,当事人应该自己知晓并主动避免食用,经营者也应在菜单中加以明示,注明适合人群和不适合人群等。
记者查询发现,餐馆是否应该明确标注其菜品中添加的药材,可以添加入饮食的药材种类和分量以及是否应对特殊人群做特别提醒等,目前还没有明文的规定。
提醒:它们既是食品又是药品(来源:卫生部通知)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土人参(人参菜)、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葚、橘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