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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成武检察院强化对接监督学校周边食品安全

   2014-11-14 正义网1860
核心提示:正义网菏泽11月13日电(通讯员邵红艳 陈庆凤)为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餐饮行业的经营管理,保障中小学生饮食安全,山东省菏泽市

    正义网菏泽11月13日电(通讯员邵红艳 陈庆凤)为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餐饮行业的经营管理,保障中小学生饮食安全,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检察院民行部门不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积极开展法律监督活动,11月11日,联合派驻苟村检察室同其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合力加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餐饮行业的监督。派驻苟村检察室主任邵红艳、民行科负责人陈庆凤及苟村检察室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参加了联席会议。

    会上,邵红艳介绍了派驻检察室的主要职能,重点强调了食品安全在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重要意义,尤其是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学生饮食健康,是职能监管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民行科负责人陈庆凤重点介绍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职能,指出行政执法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公务员及有权行政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行为,如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执法检查流于形式、放任违法行为发生、执法行为不规范或不作为导致严重后果等情形。与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人介绍了其部门职能和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与会人员还就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进行了探讨研究,并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适时介入三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旨在运用联合执法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合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护好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后,民行科联合苟村检察室共同对苟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行政执法过程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对苟村镇中小学食堂及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30余处食品、餐饮店和摊贩的经营主体资格、原料添加剂、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共查封无证经营户4户,扣押问题食品20余件,对4户存有食品安全问题的商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通过跟踪监督,确保了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化进行,维护了中小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净化了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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