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山东省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餐饮店及食品摊贩经营管理的通知》精神,宁阳县食药监局重拳出击,在巩固第一期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提升第二期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
一是严格排查。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和小摊点的饮料、奶制品、方便食品等食品进行全面排查,对“五毛零食”、“问题”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假冒食品等进行彻底清除。
二是严谨准入。对中小学周边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小摊贩等各类食品经营户的主体资格进行“拉网式”清查,对无许可证、许可证过期的经营户限期整改规范;对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三是严肃规范。对小餐饮经营单位,重点检查许可证、备案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使用状况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制品的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四是严密巡查。通过加大监管巡查密度和力度,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登记、索证索票、食品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
五是严厉督导。县局以暗访的形式对各食药监所飞行检查,根据省局提出的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环境清洁五项标准逐项比照,对整治效果差的乡镇通报批评。
目前,通过第二期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使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广大师生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了进一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