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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禁令满月 茶馆咖啡厅换“马甲”设“最低消费”

   2014-12-01 深圳晚报1400
核心提示:根据《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11月起,餐饮经营者禁止设置最低消费,最高可罚3万元。规定实施一个月以来,最低消费真的

    根据《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11月起,餐饮经营者禁止设置最低消费,最高可罚3万元。规定实施一个月以来,最低消费真的能令行禁止吗?记者走访发现,大部分中高档餐饮场所已经取消了最低消费,但茶馆、咖啡厅设“最低消费”的现象仍然普遍,还有餐饮经营者给最低消费换了“马甲”,利用“人均消费”、“建议消费”等名目继续变相收费,有的商家甚至加收服务费、提高菜价等。

    餐馆有所收敛

    茶馆咖啡厅仍设限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禁止最低消费规定实施以后,仍有多家餐饮店设立了最低消费。家住南山的市民余小姐表示,日前她在南山一家川味麻辣餐馆消费时,发现商家设置最低消费。尽管消费门槛不高,但这种限制消费让她感到不满。

    不少市民反映,咖啡厅、茶饮店设置最低消费情况更为普遍。“咖啡厅等休闲茶饮场所基本都存在最低消费。”张先生说,他在宝安新安四路的一家咖啡厅消费时,店家称包厢最低消费需达到390元,如果消费额度未达到最低标准,仍要收取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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