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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

   2014-12-04 山东省食药监局1100
核心提示:近日,省食安办对全省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泰安市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受到省食安办肯定
     近日,省食安办对全省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泰安市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受到省食安办肯定。常务副市长、食安委主任辛显明和副市长、食安委副主任徐恩虎也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巩固成果,继续创新监管思路和方法,保证规范工作更加认真地落到实处,为中小学校创造一个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周边环境。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泰安市食安办对下步工作做了认真研究部署:一是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严格标准要求。前期对全市的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餐饮店及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工作进行了暗访,从暗访情况来看,各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省市局的部署,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规范得到了大力提升。按照各单位规范计划安排,第二阶段涉及全市206所学校,共有食品店502家、餐饮店216家、食品摊贩233个,规范区域广,工作量大,要对照省局提出的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环境清洁五项标准,逐一落实,标准不降,数量不减,时间不拖,效果突出。二是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范工作全面推进。当前,各县(市、区)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仍存在着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无食品流通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现象;流通环节票档一体化档案账册制度的执行不严;部分食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不全、存放随意;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监管工作推进缓慢及部分食品店仍有低档垃圾食品销售等问题,系统上下要再接再励,严格按照省统一部署,在第二、三阶段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规范工作中,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有机结合,努力实现规范目标。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12月上旬,市食药监局将再次对已公示的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规范计划表(第二阶段)中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暗访。此次暗访将以校园周边“两店一贩”规范监管、学校食堂以及流通环节票档一体化档案账册制度的执行落实为切入点,保证在原有规范成效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工作,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让家长和学校满意、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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