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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9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20号)

   2015-01-01 国家卫生计生委159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文号】 2014年第20号【发布日期】 2014-12-19【生效日期】【效力】【备注】   根据《中华人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计生委 
【发布文号】 2014年第20号
【发布日期】 2014-12-19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番茄籽油、枇杷叶、阿拉伯半乳聚糖、湖北海棠(茶海棠)叶、竹叶黄酮、燕麦β-葡聚糖、清酒乳杆菌、产丙酸丙酸杆菌为新食品原料;调整原卫生部2008年第12号公告批准低聚木糖的来源、食用量和生产工艺要求。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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