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陈奕桔《畜牧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促进农业源减排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级政府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并提出以下六条实施意见:一是认清形势,加大投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二是科学规划,综合利用,提高畜禽养殖发展水平;三是摸清底数,因地制宜,制定畜禽养殖减排计划;四是控制源头,加快治理,强化畜禽养殖环境监管;五是“以奖促治”,“治减结合”,提高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平;六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减排任务。
按照文件精神及实施意见要求,133团动监所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畜牧刘东军为组长,动监所负责人为杨川旭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
二是发展高标准畜禽养殖项目。在新建养殖项目方面,按照畜牧法、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建设大规模、高标准的养殖项目,积极引导散养农户、中小养殖户向规模化养殖发展,不断提高畜禽养殖业发展水平,推动畜牧生产方式的转变。
三是加强监管,加大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监管力度,因地制宜的开展畜禽粪污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不断提高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