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为牟利非法添加罂粟壳 餐饮老板自食“毒果”

   2015-02-03 法制网1840
核心提示:法制网讯 记者徐伟 水煮耗儿鱼、邮亭鲫鱼、麻辣火锅这些都是重庆人的最爱。然而,某些餐饮老板利欲熏心,在这些食品底料中非法添

    法制网讯 记者徐伟 “水煮耗儿鱼”、“邮亭鲫鱼”、“麻辣火锅”这些都是重庆人的最爱。然而,某些餐饮老板利欲熏心,在这些食品底料中非法添加罂粟壳粉末以吸引“回头客”。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李某、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缓刑考验期限内,李某、陈某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自2013年开始,李某、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罂粟壳系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仍向杨某、唐某购买罂粟壳,粉碎成粉末后制作底料、油料。陈某在其经营的 “杨氏耗儿鱼餐馆”,李某在其经营的“合川区洞口邮亭鲫鱼餐馆”内,将掺入罂粟壳粉末制作的底料、油料用于“水煮耗儿鱼”“邮亭鲫鱼”等食品中供顾客食用。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川区分局于2014年6月12日、2014年10月18日,分别对李某经营的“合川区洞口邮亭鲫鱼餐馆”,陈某经营的“杨氏耗儿鱼餐馆”进行检查,并提取火锅底料、混合香料等物;经检验,在李某处、陈某处提取的各种香料和底料中均检测出吗啡、那可定、罂粟碱等物质。

    吗啡、可待因、罂粟碱等物质在罂粟壳中含量较高,是罂粟壳的主要成分。人体长期摄入这些物质对身体健康影响很大,轻则出现发冷、乏力、面黄肌瘦等症状,重则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最终可能导致内分泌失调,吸食毒品成瘾。因此,国家早在2009年就明文禁止非法供应、运输、使用罂粟壳。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