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行动在食品领域,重点打击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抗疲劳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成分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在药品领域,重点打击药品生产环节违法使用植物提取物、化工原料、不合格原料生产药品等,药品经营环节重点打击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为个人提供经营资质或场所,从事挂靠经营、走票,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
医疗器械领域,以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为重点,对使用未经注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开展打击。
化妆品领域,主要对使用禁限用物质和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开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