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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黑心油”大统公司赔偿361万新台币

   2015-02-11 中国食品报1670
核心提示:台湾大统长基食品公司(简称大统)造假黑心油事件中,厦门贸易商祥顺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祥顺和)跨海求偿700多万元(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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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大统长基食品公司(简称“大统”)“造假黑心油”事件中,厦门贸易商祥顺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祥顺和”)跨海求偿7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最终台湾彰化法院判赔361万零651元。判决书已于本月5日送达代理祥顺和在台诉讼的台湾广和两岸法律事务所。

    担任祥顺和诉讼代理的台湾律师蔡文彬表示,历时一年多、经过四五次开庭才取得这个结果,基本维护了大陆受害商家的权利,案件也成为大陆厂商跨海到台湾维权的典型案例。

    2013年10月底,台湾大统被查出九成油品是造假“黑心油”,其用廉价的棉籽油、铜叶绿素、人工香精及色素调制成高级食用油,不少油品销售到大陆地区。厦门祥顺和就是其在福建的进口代理商。

    据了解,自2005年9月29日起,祥顺和就陆续向大统购买食用油,进口到大陆地区。仅最近一年多,祥顺和向大统公司购买的食用油总额就高达1000余万元新台币。

    事件爆发后,祥顺和公司立即通知各地经销商下架产品并退货,哪怕只有一瓶也接受退货。后祥顺和公司负责人叶进聪向台湾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决书指出,大统长基食品公司负责人高振利以掺伪、假冒方式贩售不纯油品,还在食用油中加入铜叶绿素,遭彰化县卫生局勒令下架回收,厦门检验检疫部门也要求进口商须回收下架。图为台湾食品厦门经销商封存的部分问题橄榄油。  陈怀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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