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高鹰忠在《关于加快消费品安全立法的提案》中指出,近年来我国消费品安全事故频发,引发了人们对消费品安全问题的深入思考和强烈关注。为减少和防止消费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权益,急需加快消费品安全立法。他表示,加快消费品安全立法是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需要,是规范消费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需要,是保障国家贸易利益的需要。
高鹰忠建议,加快消费品安全立法,尽早制定出台专门的消费品安全法,厘清责任主体,明确消费品方面适用的规则原则,强化行政监管手段,明确规定建立伤害监测、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消费预警和召回、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置等行政监管措施。要处理好与现行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的关系,与其他法律法规相互衔接。同时既要吸纳国际通行做法,也要考虑我国企业的实际状况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消费品安全监管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在答复中表示,加快制定消费品安全法是必要的。面对大量的与缺陷产品有关的公共安全问题,我国应当致力于更全面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就企业建立更加完善的消费品设计开发、质量控制、服务监督体系提出规范要求,当发现消费品缺陷时,督促或责令相关企业采取召回等补救措施,消除缺陷消费品对公共安全的威胁与危害。(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