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青食药监食生函〔2014〕27号
【发布日期】 2014-12-3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sfda.qingdao.gov.cn/sfda/2/7/8/150206101132588528.html
【发布文号】 青食药监食生函〔2014〕27号
【发布日期】 2014-12-3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sfda.qingdao.gov.cn/sfda/2/7/8/150206101132588528.html
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稽查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规范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现场检查工作针对性,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日前,省局下发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鲁食药监食生〔2014〕228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研,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