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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食品多无致敏原提示 消费者很少关注食品致敏成分

   2015-03-15 中国新闻网1580
核心提示:13日,记者通过江苏新闻网18013384110新闻热线了解到,南京市民金女士在喝完一瓶含有花成分的牛奶后,身上过敏长出红色疙瘩。金
     13日,记者通过江苏新闻网18013384110新闻热线了解到,南京市民金女士在喝完一瓶含有花成分的牛奶后,身上过敏长出红色疙瘩。金女士一直对花生过敏,国家也有规定对八类含“致敏原”的商品进行提示。然而,金女士查看奶瓶包装发现,上面并没有标注花生为致敏原信息。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民金女士在喝完一瓶含有花生成份的牛奶后,身上过敏长红疙瘩。金女士立即到附近门诊就诊。经医生检查之后确认,这与奶制品中的过敏成分有关。金女士查看奶瓶包装发现,上面并没有标注花生为致敏原信息。
 
    金女士说,她从小就对花生过敏,那么,金女士所喝的牛奶里是否含有花生呢?金女士检查了牛奶的配料表后发现,里面确实含有花生,但并没有特别标注致敏原信息。“花生导致人体过敏,商家为啥不标明呢?”金女士很疑惑。
 
    过敏原的过敏,会对消费者产生何种危害呢?南京市第一医院的营养师徐殿松介绍说,食物过敏不光是长红疙瘩,严重的会危及生命。
 
    徐医生表示,食物过敏是因为人体摄入蛋白质时,对外来的异种蛋白产生的过敏性反应。有些市民在食用含有异种蛋白的食品后,有可能诱发过敏。出现过敏反应后,轻的表现为皮肤瘙痒红肿等症状,但是如果过敏严重,就会出现浑身组织水肿、喉头水肿、呼吸困难,甚至导致死亡。所以,过敏体质的消费者在买食品前,可翻看标注与说明,知晓自己能否食用该种预包装食品。如果市民食用致敏食物导致过敏严重的,一定要紧急治疗。如果市民怀疑食物过敏,可到正规医院进行致敏原测试。
 
    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开始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标示要求。其规定:“以下食品及其制品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如果用作配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a。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b。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c。鱼类及其制品;d。蛋类及其制品;e。花生及其制品;f。大豆及其制品;g。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h。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然而时至今日未标注致敏物质信息的食品也不在少数,这就为老百姓的健康埋下的隐患。
 
    记者探访了金润发、苏果等大型超市超市,发现标注致过敏原信息的产品非常少,在一些奶制品、辣椒酱、饼干等产品上,标注致敏原信息的产品寥寥无几。记者在一款花生牛奶上看到,在配料表中有“花生”、“乳粉”等成份,但是记者将该产品通身找遍也没有找到“致敏原”的提示。另外,记者在一些辣椒酱上看到里面有花生的成分,也没有标注“致敏原”的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关注食品致敏成分的市民也很少。在超市内,记者随机询问了10位顾客,多数顾客并不知道“过敏原”这一名词,也并不关心食品中是否含有过敏原。
 
    只有一名对海鲜类过敏的顾客表示,会关食品里面是否含有海鲜。并且食品中是否含有海鲜也并没有提示。而有意思的是,相对于致敏原,顾客更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等因素。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一名工作人员说,食品中的某些原料或成分,被特定人群食用后会诱发过敏反应,有效的预防手段之一就是在食品标签中标示所含有或可能含有的食品致敏物质,以便提示有过敏史的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
 
    消费者如果想就“食品导致过敏”维权,首先要让医生来检查是什么导致了过敏,如果确实是该商品所含成份导致过敏,那么,可以让医生开一份证明,然后向工商和质监部门反映,由相关部门对食品进行检测,并判定该食品的包装是否合格。如果商品不合格,可以找商家进行协商赔偿医疗费用等损失;或者直接走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钱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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