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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探索联合第三方途径推进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

   2015-03-17 国家食药监总局1510
核心提示:近日,浙江省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足本职,主动出击,结合丽水实际,积极与银行系统对接,探索联合第三方力量推进9+1食品
     近日,浙江省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足本职,主动出击,结合丽水实际,积极与银行系统对接,探索联合第三方力量推进“9+1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过程可监控、源头可追溯

    一是纳入为民实事项目。将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作为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并将城区农贸市场食品溯源体系建成率达到50%以上,纳入2015年市政府为民办事实项目。

    二是全面开展市场调研。部署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考察学习。近期,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食用农产品市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为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溯源体系建设打下扎实基础。

    三是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与省农信联社丽水办事处签订《丽水市食品安全溯源体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合作目标、权利义务,工作分工。

    四是联合出台实施方案。与省农信联社丽水办事处联合出台《丽水市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农贸市场、农批市场全面建成以农信系统非接设备和IC卡为支付载体,以计算机网络信息交互功能为依托的溯源体系,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

    五是开展先行试点工作。确定在莲都区开展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将溯源体系延伸至食用农产品一级批发市场(企业)、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单位,形成全系统、全方位、全管控的食品安全溯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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