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大背景下,发达国家纷纷通过立法制订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法规。日本政府根据修订后的《食品卫生法》,将于2006年5月起正式施行《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明确设定了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可能出现的734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近五万个暂定标准,对其未设标准而欧美国家也无标准可参照的农药推行“一律标准”,大幅抬高了进口农产品的门槛,对茶叶、蔬菜等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影响巨大。欧盟将于2006年1月开始实施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新法规,该法规也强化了食品安全的检查手段。
日本、欧盟分别是我国农产品的第一、第二大出口市场,约占我农产品总出口总额的43.3%,仅日本就占1/3。以日本、欧盟为主销市场的出口企业分别占农产品出口企业总数的38%和27%。日本、欧盟食品安全新法规进一步提高了我农产品出口的技术门槛。如不及时应对,将严重削弱我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直接影响到农民增收、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的加工。据悉,明年上半年商务部还将到主产区分期分批开展培训,以帮助企业及时调整生产,积极应对日本、欧盟食品安全新法规。
来源:食品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