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起因菜品多收“1毛”
事情从今年1月31日说起,当晚6时左右,顾客吴女士带着家人前往合作化路一家名为“花千骨”的餐厅就餐。店门口一幅显眼的宣传牌吸引了吴女士的目光,该宣传牌显示,该餐厅特色菜酱骨头5.9元/根。
“我就坐后发现邻桌都点了酱骨头,既然价格便宜,我也点了3根。”吴女士说,当晚她共计消费了78元,结账时支付了100元结账,拿回了22元找零。
吴女士驱车离开商场时意识到,既然酱骨头5.9元/根,为什么找零是整数?“标价5.9元,却按照6元收费,这明摆着欺诈消费者。”为此,吴女士于2月5日找到了辖区市场监管部门,递交了相关材料,投诉该餐厅并要求赔偿。
协商多次调解都没有成功
2月5日吴女士递交材料后,因为彼时接近春节,此事暂时被搁置。
2月26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致电吴女士,让吴女士在指定时间内前来,他们会调解处理此事。“我到了后,餐厅方面又说开会来不了,然后又另约了时间。”吴女士说,此后的几次调解,对方也不愿配合,不是迟到,就是来人声称要请示老总。
此后,吴女士多次通过手机短信与花千骨餐厅出面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沟通,但是一直未获回复。
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七市场监督管理所一位闪姓所长证实了吴女士的上述说法,“接到吴女士投诉后,我们按照相关规定调解了好几次,但是都没有成功。”闪姓所长说。
至于调解没有成功的原因,吴女士索要500元赔偿,但是花千骨餐厅并不同意。最终,调解宣告失败,双方走向了司法途径处理此事。
“调解没有成功,吴女士把餐厅告到法院,这个程序也是合理合法的。”闪姓所长说,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履行了职能。
起诉已受理立案将开庭审理
4月2日上午,吴女士来到了蜀山区法院,一纸诉状将花千骨餐厅告上了法院。民事起诉书显示,吴女士将花千骨餐厅和安徽同庆楼餐饮发展有限公司(前者系后者旗下品牌)都告上了法庭,并提出了具体的诉讼请求,要求花千骨餐厅道歉,归还多收取的0.3元购物金额,以及赔偿500元和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1300元左右。
目前该院已经受理立案,案件已经进入该院民二庭。“这是我们受理的金额最小的官司。”据悉,法院首先会进行庭外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将会择日开庭审理。
疑问
吴女士为啥要主张500元赔偿?
记者通过采访店家了解到,吴女士要求赔偿500元成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关键。那么这500元到底是什么名目?吴女士说,这是她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看来的。
记者查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有如下表述: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对此,合肥市消协予以肯定。
餐厅为什么要每根骨头多收1毛钱
因为1毛钱引发官司,花千骨餐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也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确实多收了1毛,但是我们不是故意的,可能是收银员在录入时为了图方便,所以输入了6”花千骨餐厅一名负责人说,当时该店刚刚开业不久,一度没有店长,所以在前期协调处理此事上确实不够积极。“我们一开始也以为1毛钱不是大事,但是顾客较真,我们也没办法。”上述负责人说,此事发生后,目前结账时都是按照5.9元结账。
焦点
商家每根骨头多收一毛算不算欺诈?
消协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认定
“因为1毛钱投诉,还闹到法院,这个事我们也是第一次听到。”合肥市消协一名工作人员说,消费者在结账时就应该和商家理论。“最低确实赔偿500元,但是要说商家欺诈,这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给出认定。”
律师不算欺诈,系合同纠纷
目前,法院还没有调解或开庭,花千骨餐厅如此行为是否属于欺诈,记者采访了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陈军告诉记者,商家此行为不属于欺诈,应该算合同纠纷。
工商暂未定性,还在调查中
记者再次联系了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七市场监督管理所,闪姓所长告诉记者,他们还在就此事调查花千骨餐厅,“是否为欺诈还要看商家主观上有没有这个意图。”
对话
顾客较真是无法容忍店大欺客
记者:能透露你的职业吗?
吴女士:我就是一个普通的服务行业从业者,一个普通市民。
记者:因为一毛钱打官司,亲属支持你吗?
吴女士:家人和朋友都支持我,我要的不是500元赔偿,是一个说法,许多人点那个骨头,一根多收1毛也不少,我无法容忍他们店大欺客。
餐厅会应诉,听从法院判决
记者:你们知道被顾客吴女士告上了法庭了吗?
餐厅:知道,我们会应诉的。
记者:因为1毛钱引发官司,你们有什么感想?
餐厅:吴女士这种较真的态度,我们也赞赏,同时也是督促我们改进,我们愿意赔礼道歉。至于赔偿,等法院判决吧,法院要是判我们赔,肯定赔。(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作者: 周勇 余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