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正式实施。
2006年6月,日本政府将根据修订后的《食品卫生法》,施行《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
欧盟和日本在2006年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规,必将对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带来严重影响,导致出口难度和风险增大,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验检疫处处长于维军告诉记者。
欧盟食品新法提高准入门槛2005年2月,欧盟委员会向欧洲议会提交了《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草案,3月份,该草案在欧洲议会全体会议上获得批准,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规抬高了食品进口门槛,要求进口食品必须符合该新食品安全法的标准,否则欧盟委员会有权取消其进口资格。
于维军介绍说,新的食品安全法具有两项功能,一是对内功能,所有成员国都必须遵守,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出现在欧盟市场上,无论是哪个成员国生产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市场准入资格。二是对外功能,即欧盟以外的国家,其生产的食品要想进入欧盟市场都必须符合这项新的食品法标准,否则不准进入欧盟市场。
据介绍,欧盟之所以出台这样严格的食品法,有三项考虑:首先是为了给欧盟的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的食品;其次是为了简化和加强现行的食品监管机制;第三就是依法赋予欧盟委员会以全新的管理手段,以便保证欧盟实行更高的食品安全标准。
据了解,由于该项新法规强化了食品安全的检查手段,大大提高了食品市场准入标准,这对中国的肉类出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要求将涉及到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据悉,以前我国出口到欧盟的肉类产品,不管采取何种措施,只要达标即可出口。但欧盟即将实施的新法规在三个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所有食品都适用该法规,且新法规将不再把食品安全和贸易混为一谈,只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二是要求实行食品供应链(即从农场到餐桌)的综合管理。其特别加入的善待动物福利条款,向中国肉类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具有责任可追溯性,问题食品将被召回。
对于欧盟的农产品贸易政策,美国海陆律师事务所律师BlumbergLeora(中文名:白莉雅)对记者表示,欧盟经常因其在农业方面非常保守的贸易政策而遭受批评。欧盟为农产品贸易设置了各种繁琐的标准,而动植物检疫标准则是欧盟农产品贸易,特别是与动物饲料、动物健康条件及植物健康有关的贸易的主要障碍。
日本布下天罗地网
2005年6月,日本正式向WTO各成员方通报了肯定列表制度最终草案。日本政府将根据修订后的《食品卫生法》,于2006年6月起正式施行《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明确设定了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可能出现的734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近五万个暂定标准,对其未设标准而欧美国家也无标准可参照的农药推行一律标准,大幅抬高了进口农产品的门槛。
有关专家认为,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将对茶叶、蔬菜等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带来巨大影响。
据介绍,该制度对茶叶农残限制做了四大改动:一是将设限农药残留由83种增加到约144种;二是将设限以外的农残全部按一律标准即限量为0.01ppm;三是采用干茶法进行检测;四是明确设限外农残超标将被视为违法。其中,对设限外农药采用一律标准将极大增加中国出口茶叶农残被检出的几率,因违禁被追究的可能性极大,这将严重影响我国茶叶出口日本。日本是中国农产品第一大出口国,这一新标准一旦实施,将严重影响中国对日本农产品、食品的出口。对于部分农业大省,该标准也将对农产品出口造成灾难性的打击。
以茶叶出口大省广东省为例,2005年1-10月,广东茶叶对日本出口2841吨,价值600.9万美元,分别大幅下降41.4%和40%。业内人士预计,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广东茶叶进入日本市场将面对难以逾越的高门槛。
专家认为,肯定列表制度犹如天罗地网,带有明显的针对性和歧视性。目前,中国还无法达到日本制定的新标准,表现在中国对出口农产品、食品的化学残留标准的制定滞后或无法对接。
据悉,为应对欧日的技术壁垒,国家质检总局在去年底发出通知,要求输欧盟、日本茶叶的原料自2006年1月1日起,必须直接采自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种植基地;自2008年1月1日起,所有出口茶叶加工企业的原料都必须直接采自于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种植基地。
农产品出口形势严峻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呈现出良好势头。2005年1-10月,我农产品出口217.9亿美元,增幅达21.4%,为近年来罕见。对日本、欧盟、韩国、美国、香港、东盟等6大传统市场的出口达177亿美元,同比增长18.8%。1-10月,山东、广东、浙江、辽宁和福建5省的出口额均超过15亿美元,吉林、新疆、内蒙、黑龙江、甘肃等省的出口增长超过50%。农产品出口增长有利地带动了农民增收,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尽管2005年我国农产品出口形势不错,但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2005年12月在北京举行的2005年度农产品出口信息发布会上说,2006年中国农产品出口面临严峻形势。日本、欧盟食品安全卫生新法规将于2006年正式实施,大幅抬高了进口农产品的门槛,对茶叶、蔬菜等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影响巨大。此外,禽流感疫情在全球范围蔓延,也会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特别是禽类产品贸易带来不利影响。
据BlumbergLeora律师介绍,因为对中国动物疾病的关注,欧盟目前仍禁止从中国进口禽类产品、中国猪肉、牛肉及牛奶制品。在农产品贸易方面,除了所有的关税、非关税及技术壁垒,欧盟也有出口补助及国内支持措施,这些都进一步阻碍了中国进入欧盟的农产品市场。
BlumbergLeora律师说,显然,欧盟的做法已超越了他们的WTO义务,出口商应当游说他们的政府挑战欧盟或在WTO提出异议。中国出口商需要清楚农产品贸易的所有障碍,他们需要知道欧盟的要求,并确保其产品符合欧盟的所有标准。他们还应当特别关注食品安全,并确保出口产品贴有合适的标签。出口商也应当考虑其它的市场。此外,中国政府应当完善其条例及监管标准。
业内人士认为,欧盟、日本新食品法的目光均锁定在了源头控制上,中国企业的出口成本和出口风险将随之提高,受到影响的将多是中小企业。因此,相关出口企业,应及时掌握欧盟、日本对进口食品化学残留物的新标准、新要求,积极与检验检疫检部门沟通,及早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研究,积极应对,早做准备,实施符合新标准的规范化生产体系,尽可能减少对输往欧盟、日本的农产品和食品贸易的影响。
来源:农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