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这项法案的规定,当在食品上标注有别于联邦标准的规定时,各州需要得到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的批准,而现行法律同意各州可以采用超出联邦标准的警告和标识规定。
美国食品协会(Food Products AssociationA)重申了该组织在此项法案获得通过之前就已做出的评论,认为美国各地的消费者应该拥有一套标准,以此管理对食品公司的标识、广告和通过其他形式提供的信息提出警告的所需要的条件。该组织总裁兼CEO Cal Dooley说:“食品协会欢迎众议院通过《全国食品一致性法案》。”
与此相反,消费者团体Consumers Union和Consumer Federation of America于昨天对众议院通过这项法案提出批评,他们称之为一项“撤销了至少200项各州法律却没有补充任何附加联邦标准的有争议的法案。”
Consumers Union的政策分析师Susanna Montezemolo说:“这将使食品安全保护措施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将使各州在将来不得不经受花费昂贵的层层官僚环节,才能制定食品安全保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