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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食品安全新国标24日实施

   2015-05-09 南方日报1810
核心提示: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志葵)8日,广东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在广州举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系列基础标准宣
     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志葵)8日,广东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在广州举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系列基础标准宣贯培训”,全省近90家企业和机构、近150名企业和机构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记者从该培训上获悉,24日,我国将正式实施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污染物限量》和《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据介绍,新国家标准比旧标准更细化、更接地气和更具操作性,如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取消一些不常用的添加剂,同时考虑到铝的危害,严格控制含铝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增加带入原则规定,还恢复将过氧化氢作为加工助剂。再如新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食品中387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3650项,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农药品种,同时新增加1357项限量指标,与旧版相比,增幅达59.2%。专家指出,新标准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拓展生产规模和促进产品出口。
 
    据悉,广东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还将在粤东、粤西等地举办宣贯培训,目的是帮助我省食品企业快速、准确地理解和应用新标准,促进我省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健康发展。

食品伙伴网备注:此报道中所述事实为广东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在广州举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系列基础标准宣贯培训”,标题和报道首段所说5月24日实施的三大食品安全新国标不知其所指。据食品伙伴网了解信息,文中提到的三大标准5月24日开始实施的只有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而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于2013年6月1日实施,其中稀土指标仍按照GB2763-2005执行,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鱼2014年8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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