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发〔2015〕22号
【发布日期】 2015-04-22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cq.gov.cn/publicinfo/web/views/Show!detail.action?sid=3982591
【发布日期】 2015-04-22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cq.gov.cn/publicinfo/web/views/Show!detail.action?sid=3982591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470件市政府文件予以废止,对927件市政府文件宣布失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