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5月18日讯(YMG记者 徐睿 通讯员 王健)餐厅提供的早餐豆浆里居然有半勺米粒,让人不由怀疑是不是卫生有问题。近日,消费者孙先生和一家餐厅为此发生纠纷。经消协调解,餐厅赔偿孙先生50元。
今年5月11日早晨,孙先生在蓬莱一家餐厅吃早餐,要了一碗豆浆。没想到,喝了一半的时候发现豆浆碗里竟然有米粒,孙先生用勺子捞了捞,里面有大约半勺米粒。孙先生非常生气,认为是餐厅的碗没有刷干净。餐厅负责人解释说,可能是服务员盛米饭时,把米饭掉入孙先生的碗里。孙先生一直认为是餐厅的卫生问题,要求餐厅赔偿200元。但餐厅认为孙先生索赔金额过高,双方争执不下,孙先生将餐厅投诉到蓬莱市消协。
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孙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消协认为,孙先生的豆浆碗里有异物,餐厅应该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按照《消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经消协调解,餐厅免收孙先生早餐费25元,并赔偿50元。
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应注意:选择有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店,就餐时应注意餐饮单位店容店貌是否整洁卫生,同时注意其有没有专用工作间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及时向当地消协或行政职能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