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日,福建莆田的老陈和孙子康康吃了织纹螺,两三个小时之后,两人全身乏力,紧急送医之后,老陈康复,但孙子因年龄小、食用较多而病情危重,只能靠呼吸机呼吸。医生判断,康康是属于织纹螺中毒。
记者从市疾控中心了解到,今年至今,该中心尚未接到有织纹螺中毒的情况反映。但记者了解到,2012年7月,我市曾连发织纹螺中毒事件,先后8人中毒,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科主任卢中秋表示,关于织纹螺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夏秋季节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为避免市民因食用织纹螺引起中毒,市市场监管局于近日下令禁售禁食织纹螺。
我市查获6斤织纹螺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有些地方还称作割香螺、小黄螺、甲锥螺,瑞安人称乌螺,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螺体细长,长度约1厘米,宽度约0.5厘米。织纹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神经性毒素,食用后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
昨天上午,记者走访了市区新城农贸市场、蒲鞋市农贸市场等多家农贸市场,均未发现销售织纹螺的店家。在新城农贸市场,一个海鲜摊女摊主听说记者要找织纹螺,立刻就回说:“那是有毒的,没有卖的。”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已于日前要求相关部门对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品市场开展针对性检查巡查,对发现的织纹螺依法处理,就地销毁。截至昨天下午5点,龙湾查获织纹螺4斤,瑞安塘下查获织纹螺2斤,均已当场销毁,相关人员已在调查中。
市场监管局风险警示
夏秋季节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为避免市民因食用织纹螺引起中毒,市市场监管局日前特地发布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三点风险警示:
一、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二、公众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自行催吐,并尽快到医院就诊。
三、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请及时拨打12315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