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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立法听证会 热议食品摊贩管理

   2015-06-03 西安晚报1650
核心提示:本报讯 街边的食品小摊贩该咋管理?是否应划定其经营区域、时间?是否应对其进行登记备案?学校周边一定距离内是否允许食品摊贩
     本报讯 街边的食品摊贩该咋管理?是否应划定其经营区域、时间?是否应对其进行登记备案?学校周边一定距离内是否允许食品摊贩搞经营?昨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对《陕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举行立法听证,20名来自各相关行业的听证陈述人针对上述问题各抒己见,献言献策。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更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社会关注度极高。此次听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实行许可制度管理,对食品摊贩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划定区域、时间,相对固定经营管理,是否合理可行?在设区的市城区中、小学校、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县(市)城区中、小学周边100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是否符合实际?

    昨日的听证陈述人有20位,旁听群众20位,他们来自我省各地市的不同行业和部门,有小吃城经营者代表,有律师代表,有消费者代表,有小餐饮经营者代表,有中小学代表,有学生家长代表,有城管、工商、药监部门代表等,还有来自政府相关部门的提案人代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顾东武介绍说,此次立法听证的目的,是为了广泛听取民意,进一步做好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三小食品”管理条例的修改和审议工作,让制定出来的条例更具有可操作性和法律效力。

    对食品摊贩备案登记到底行不行?

    支持方 身份合法可接受正常监管

    反对方 应引入便民市场统一管理

    昨日上午,来自汉中的食品摊贩代表黄亮首先发言。他说,大家都知道未经许可是不能从事食品经营的。汉中已要求食品摊贩要备案登记,摊贩们都积极配合,大家发自内心感到高兴,因为身份合法了。

    学生家长何胜说,作为一名家长他对学校周边小作坊小餐饮的“三无”食品很揪心,希望尽快予以立法加强管理。

    来自乡镇食药监所的代表刘勇刚认为通过备案登记管理,可降低准入门槛,使食品摊贩合理合法存在,并接受正常的市场监管。

    新城区食品药监局副局长李春晓表示,只有通过严格的许可、备案制度才能全面掌握“三小”具体情况,为进一步加强“三小”监管、降低食品风险奠定基础。

    对于给食品摊贩进行备案登记,学校代表杜静芳并不认同。她说,食品摊贩流动性强,无固定地点,摆摊设点多为执法部门下班后的时间,管理难度大。她认为管理这类摊贩应堵疏结合,最好让其进入市场经营。莲湖区城管执法局指挥中心主任程海鹏建议设立便民食品市场、便民夜市、便民餐饮服务区,将食品摊贩集中引入市场统一管理,设立准入和准出标准,严格管理。

    校园周边是否允许食品摊贩经营?

    支持方 规范经营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一部分

    反对方 不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符合需求

    听证陈述人黄亮认为,设区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不规划食品摊贩经营区域不太符合实际。在科学规划、严格要求、规范经营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一部分。

    陕师大食品工程学院院长李建科说,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存在着食品安全、疾病防控、卫生防疫等多方面隐患。所以在学校周边一定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符合实际需求。

    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杜静芳表示支持在校园周边设定禁区,严管食品摊贩。消费者代表王亚洲认为,校园周边摊贩经营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同时要满足相应的配套措施。

    律师代表安晓生发言时表示,在中小学一定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但存在上位法依据不足的争议,同时也存在城市管理和食品摊贩的矛盾。

    食品摊贩代表何先勇说,在中小学周边一定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可杜绝劣质食品,也消除了占道经营等问题。

    据了解,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将根据听证会发言情况,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认真研究修改。

    本组稿件由记者赵辉 通讯员孟楠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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