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严厉打击,健全整改整治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的问题,一律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报纸、网络等发布,将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有效降低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三是跟踪问效,健全日常督导机制。对各科室、基层所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对各单位项目任务完成、重点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问责到人、务求实效。同时,落实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要求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纠。
四是落实责任,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细化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绩效考核目标,分级落实监管责任。着力构建全局统一协调领导,监管所为第一级,各监管区、包村干部为第二级,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为第三级的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和“网格化”监管模式,层层签订责任书,对监管情况做到一月一汇报,一季度一考核,把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切实增强目标责任考核的激励作用。(杨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