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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食药监部门“多管齐下”预防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

   2015-06-08 中国食品网102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转移的势头,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合
为进一步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转移的势头,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州食药监部门的工作部署,富宁县食药监局高度重视、周密布置、迅速行动,积极采取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同步开展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假冒伪劣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农村食品市场安全。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长期以来一直都是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巡查的薄弱环节,是食品安全隐患的滋生地和高发区,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为切实将云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到实处,在接到上级部门文件后,该局及时召开局务会议,第一时间将文件精神传达贯彻到各职能股室,让大家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首先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上来;加强领导,及时布置。为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该局及时制定下发了《富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就如何抓好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界定时间,明确时限。按照省、州食药局的工作要求,此次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的时间为半年,即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中旬结束。为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该局结合自身实际对整治的时间作了具体要求:即2014年12月初为动员部署阶段,主要是制定具体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重点和要求。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初为具体整治阶段,按照《方案》要求,围绕整治范围和重点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辖区农村食品市场秩序。6月5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行动中采取的措施、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梳理存在的问题;明确重点,迅速行动。任务明确后,由局领导亲自带队,食品流通监管股牵头,对整治区域内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粮油、彭化食品、肉及肉制品、冷冻食品、水发产品、地方特色食品等进行“地毯式”的清查检查,全面清理食品批发商、零售者商主体资格,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查验关,监督其其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工作中,该局在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主力军作用的同时,积极会同农业、商务、公安、工商、卫生、教育、海关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形成了强大的监管整治工作合力;健全机制,防患未然。该局不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延伸监管触角,加强农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按照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诚信档案,不断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和“黑名单”制度,让“问题”食品没有市场、无处“藏身”。
 
截止目前,在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局共出动检查人员312人次,车辆66台次,共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653户次。取缔无证经营流动食品摊贩3个,查处食品违法经营案件8起,罚款5.6万元;共收缴各类过期食品2239包(瓶、块等约122公斤),案值2.33万元;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富宁县食药监局 陈道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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