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质检总局关于中国鲜苹果输往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15年第61号)

   2015-06-09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490
核心提示:【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文号】 2015年第61号【发布日期】 2015-05-20【生效日期】【效力】【备注】   经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2015年第61号
【发布日期】 2015-05-20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经中美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已就《中国鲜苹果输往美国植物检疫工作计划》达成一致,中国苹果获准出口美国。即日起,允许符合《中国鲜苹果输往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苹果出口美国。
 
 
  质检总局
 
  2015年5月20日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