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公布食品抽检结果

   2015-06-10 新华网1140
核心提示:新华网北京6月10日电(记者徐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0日发布消息称,食药监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
    新华网北京6月10日电(记者徐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0日发布消息称,食药监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抽检结果出来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公布的信息要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以及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的处理措施,并对风险进行解读与提示。

    意见要求,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抽检本地鲜活食用农产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和餐饮单位自制食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规模以上占市场份额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抽检,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省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

    抽检检验项目主要是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蔬菜、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高风险品种每月抽检,较高风险的产品每季度抽检。

    对同一企业被抽样样品全部不合格的,责令企业召回全部市场销售的产品,部分样品不合格的可采取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并视情停业整顿等措施。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