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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食品药品犯罪掐死在萌芽状态

   2015-06-18 江苏法制报1810
核心提示:6月17日江苏法制报报道,2015年江苏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据江苏省公安厅通报,今年1至5月,全省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危害食品
    6月17日江苏法制报报道,2015年江苏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据江苏省公安厅通报,今年1至5月,全省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40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88名。
 
    江苏警方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上准确有力,成绩突出,值得点赞。但我们也有疑问,这些“危害程度严重、涉及面广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为何不能将其大多数掐死在萌芽状态?当然,这不是警方一家的事,需要多个部门的联合行动,特别是专业性很强的管理部门,如食品药品、农业、工商监督。这些年,我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问题频发,除了违法、缺德和失信等因素,还有我们的食品和药品监管体系有缺陷有漏洞,如一枚鸭蛋从饲料、鸭子到我们的盘中,分别由农业、质监、食品、卫生、工商和商业等多部门“分段监管”,由“分段”造成的监管漏洞、失误和推诿很常见。同时,机构重叠、权责不清,行政资源浪费也很严重。我们要保证食品和药品的长治久安,维持监管部门的“九龙治水”肯定不行,必须有统一的机构,由其统领和担责原卫生、质监、工商等多部门负责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建立食品药品来源追溯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原料供应、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消费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过程连续,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根溯源和问责等。我国内地能长期向港澳市场提供优质安全食品,就是靠这种“一龙管水”模式。高效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也是“一条龙”体系。
 
    今年1月21日召开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会议宣布,区县一级的机构改革今年内完成,将实行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合一”的服务和监管新模式,就是为了彻底解决食品药品安全“九龙治水”的不良状况。我们希望这一步走得快一些,政府如能按时打造好这把食品安全的利剑,在萌芽状态就砍断食品药品犯罪活动,甚至使犯罪活动根本无法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的刑事大案要案就可以减少一些。这事绝不可再拖了,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等不起,我们的食品信誉等不起,政府的公信力也等不起。
 
    公安机关侦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起到了狠狠打击和威慑食品药品犯罪活动的效果。与此同时,我们也希望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面对食品安全保护中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监管人员失职渎职问题,进一步增强打击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的力度和效果。而且,在食品药品安全重案要案中,对渎职犯罪也不能只针对个人,也要考虑面对管理单位。如有专家提出,司法解释如能明确将单位列入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犯罪主体,将更利于打击食品监管渎职犯罪,有效实现刑法预防犯罪的功能。这话有一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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