粽子叶有虫子眼。
水母网6月19日讯 (YMG记者 李俊玲 通讯员 段伟武 摄影报道)端午节临近,为了能让市民吃上放心粽子,昨天上午,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科的执法人员,对市区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和粽子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检查,记者跟随采访。
对粽子生产企业,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原料采购记录、添加剂使用记录、成品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对粽子销售单位,主要严查进货渠道、是否有销售过期变质和“三无”粽子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抽检的16批次产品,全部合格。但是,个别农贸市场销售的散装粽子却存在一定的问题。
在南尧市场,执法人员发现一个小食品摊在卖散装粽子。面对检查,这个女摊主答复说:“我这是在黄务批发的粽子,是烟台一家大厂子生产的,一个2块钱,专卖店卖2.7元一个。”
但当执法人员要求其出示进货凭证时,女摊主却支支吾吾地说:“都是来送货,没啥送货凭证。后来,女摊主终于承认粽子不是出自大品牌生产企业,是曾经在那家企业上过班的员工自己加工的,为了好卖,才打着大企业的旗号。”
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这些粽子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识,有的粽叶还有虫子眼,颜色也跟正常粽叶不太一样。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这些散装粽子。
在此,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一定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相关标识。购买时,要检查真空包装是否有漏气涨袋现象;保存时要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装粽子注意适量购买,避免粽子久放变质;家庭烹制生冷粽子时应煮熟煮透。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