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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
2012-06-12
中国食品网
中食网
425
0
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公众身体健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决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卫 生 部 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标签:
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
餐饮
亚硝酸盐
食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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