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紫) 从6月15日开始,我省展开2015年流通消费环节农牧区食品安全监管与专项整治工作,以集贸市场、现制现售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点、小食杂店等为重点场所,以米面制品、调味品、腌制品等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辣条”等儿童即食食品以及酸奶、枸杞、黄蘑菇等当地民俗特色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抓好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以及销售假冒侵权、过期变质、无合法来源等问题食品的整治工作。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食安办和省工商局制定下发相关实施方案,部署了此次整治工作。其中,从预包装食品、散装裸装食品、食品市场开办者等多方面入手,着重规范农牧区流通消费环节食品经营者和“三小”行业经营者的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添加剂公示制度等。从严把农牧区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严查农牧区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自查制度、整治农牧区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集中开展打击假劣食品违法整治行动等方面,开展农牧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