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完成了17类食品(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茶叶、酒类、焙烤食品、糖果、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膨化制品、乳制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抽检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全区12个盟市,抽检样品共计1166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9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各相关盟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