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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使用宁波“僵尸木瓜” 苏州涉事企业被罚150万元

   2015-07-14 姑苏晚报1720
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 赵俊聪)昨天,宁波僵尸木瓜流入苏州市场的消息有了新进展。记者从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通过立案调查他们
     本报讯(记者 赵俊聪)昨天,宁波“僵尸木瓜”流入苏州市场的消息有了新进展。记者从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通过立案调查他们发现苏州美林农林水产有限公司从宁波天韵公司采购过期木瓜原料属实,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依法没收违法所得4万余元,并处罚款150万元,责令企业改正,召回相关批次产品。
 
    据介绍,今年6月30日,吴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宁波江北市场监管局的“案件线索移交函”,称苏州美林公司曾在2013年1月、4月向当地的天韵公司采购了过期的木瓜丁(块)原料,涉嫌使用过期原料生产食品。
 
    次日,吴中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对美林公司的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和成品仓库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在这家生产加工果酱、饮料等产品的企业内,执法人员并没有在现场发现过期木瓜原料及相关木瓜果浆产品,但却发现其采购过期木瓜原料属实,涉嫌违法。随后该局立案调查。
 
    经查,美林公司在与天韵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中,载明了采购2012年生产的木瓜丁(块)的要求,随后分别于2013年1月和4月,分两批采购了木瓜丁5吨、木瓜块21吨(其中1吨为补偿第一批损耗),合计约26吨。
 
    在运输过程中,木瓜丁(块)包装破损,但美林公司依然接收,并从中挑选了19吨生产木瓜果浆,报废余下原料。最终,该公司用过期原料生产了2521箱木瓜果浆,主要用于茶饮料、奶茶、咖啡、冰淇淋等食品的辅料,通过网站、实体店全部售出,主要销往华东地区,净利润共计为40883.46元。
 
    执法人员表示,美林公司的行为严重违法,当事人对此也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行政处罚。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企业停业整顿,并对涉案产品进行主动召回,同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再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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