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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食品稽查局 开展流动餐饮摊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2015-07-16 中国食品网1640
核心提示:为了切实加强流动餐饮摊点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防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在六月份民俗文化香包节期间,我局多措
为了切实加强流动餐饮摊点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防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在六月份“民俗文化香包节”期间,我局多措并举对城区所有的流动餐饮摊贩开展了专项整治,通过重点整治,县城辖区无证照流动小餐饮摊点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流动餐饮摊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食品稽查局牵头,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城关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配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2、明确整治重点。此次整治的食品流动摊点,是指没有固定经营地点,走街串巷、沿途叫卖或者占用公共场所或设施从事餐饮小吃、加工即卖、现场销售等食品经营活动摊点。整治的重点对象为夜市排档、流动餐饮、现场制售、流动叫卖的食品摊点;整治的重点区域为城区主次干道、校园、车站、医院、广场周边及城乡结合部;整治的重点问题为无证无照、占道经营、叫卖扰民、经营环境脏乱差,以及经营“三无”、过期、变质、污染等不合格食品,乱倒泔水和餐厨垃圾等。
 
3、全面做好宣传。由县食品稽查局牵头,会同城管局、检验检测中心和城关镇食药监所,向每一个流动餐饮摊点经营户发放宣传告知书,明确取缔时限,要求进店或到指定区域按规范经营,提出餐饮经营注意事项。
 
4、开展集中整治。由我局牵头,组织城关镇食药监所等执法人员对禁止流动餐饮经营区域的流动摊贩进行全面取缔,对未办理备案登记的流动摊贩发放流动商贩登记告知书18份,要求7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执法车辆4辆次,检查流动餐饮摊贩18户次,责令整改7户,劝阻关停流动摊点2户,查扣流动餐车7辆,发放《流动餐饮小摊贩定点经营备案证》18份,同时,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流动餐饮小摊贩使用的食用油、米线等24份食品原料进行了快速检测。
 
针对流动摊贩流动性强、易反复等特点,我局将创新监管方式,通过突击性检查、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营造高压态势,改善经营环境,提升执法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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