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文号】 京检办法〔2015〕13号
【发布日期】 2015-04-2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bjciq.gov.cn/Contents/Channel_2160/2015/0520/55531/content_55531.html
【发布文号】 京检办法〔2015〕13号
【发布日期】 2015-04-2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bjciq.gov.cn/Contents/Channel_2160/2015/0520/55531/content_55531.html
各分支机构、各处室:
为全面深入开展法治质检建设,提升我局依法行政的水平,按照《北京检验检疫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截至2014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1件(其中列入2015年度修改计划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规范性文件5件。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