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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启动食品安全“放心行动” 整治重点内容确定

   2015-08-12 苏州日报1600
核心提示:苏报讯(石正)近年来,我市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顿,加强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整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
    苏报讯(石正)近年来,我市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顿,加强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整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依然严峻,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不少的差距。
 
    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是巩固我市食品安全整治成果、推动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的有效举措。近日,市食安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行动”的通知》,对下一步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内容又进行了部署,将重点开展桶装饮用水,月饼、糕点,冷冻肉品,含铝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企业和工地食堂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七大专项整治行动。
 
    同时,市食安委还要求各级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围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健全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与监管死角,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严惩违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加大抽检覆盖率,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摸、开展靶向抽检,突出案件查办。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发现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及时进行取缔。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市民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食品案件线索,加大排查力度,集中执法力量,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加强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格局。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提示,提醒群众注意饮食安全,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及重点品种食品抽检信息。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群众健康消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群众举报食品违法行为,根据《苏州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加大对举报的奖励力度。市民可通过“12331”、“12345”、“12315”等热线平台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关注舆情,妥善处置突发情况。要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食品安全动态,及时有效、科学规范应对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同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整治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特别是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整治过程中的重大案件、取得的成效,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报送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7大专项整治
 
    桶装饮用水
 
    针对8月是桶装饮用水消费旺季,突出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批发点、送水站(店)等重点单位,检查桶装饮用水生产、储运、经营等过程是否符合要求,核查产品出厂检验、包装标识等情况,严厉打击销售假冒桶装水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开展桶装饮用水监测抽检工作,对生产加工、市场流通环节各抽检不少于30批次。
 
    月饼、糕点
 
    中秋节、重阳节期间分别是月饼、糕点的产销旺季,由各市、区提前对辖区内所有相关生产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100%全覆盖。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存在使用过期馅料生产加工糕点、月饼的情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做好市场退回食品处置工作,严防回流生产加工环节。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专项整治期间加大监测抽检力度,对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环节各抽检月饼、糕点不少于80批次;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不少于40批次。
 
    冷冻肉品
 
    进一步规范全市肉品市场,加大对肉制品生产企业、肉类批发市场(含附设冷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监管力度,全覆盖摸清辖区内冷库底数,检查2014年以来冷库承储的冷冻肉品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检查覆盖率100%。监督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储藏运输安全保障等责任和义务。
 
    含铝食品添加剂
 
    以曾经使用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为原料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膨化食品、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企业,加工经营馒头、花卷、包子、焙烤食品等为重点单位,检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抽检生产、销售、餐饮环节的膨化食品、小麦粉、小麦粉制品和焙烤食品合计不少于280批次。
 
    学校食堂
 
    对全市学校食堂及供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设施布局、环境卫生、原料采购、过程控制、台账资料、应急处置等,对开学前学校食堂食品仓库是否及时清理、餐用具是否重新洗消等进行重点检查。特别对曾发生过食物中毒、受过行政处罚、监督抽检中曾发现过不合格样品,以及量化分级等级较低的学校食堂将加大检查力度。
 
    企业和工地食堂
 
    对辖区内企业和工地食堂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以许可证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堂环境卫生情况、原料采购储存、食品加工过程、餐饮具、食品加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等为重点内容,以肉及肉制品、调味料、米面和食盐等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排查和整改企业和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隐患,抽检米、面、油、肉类等大宗食品、食堂成品及餐饮具等重点品种不少于40批次。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和中央厨房
 
    加强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分餐、配送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特别强化分餐配送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到食品加工方式合规、运输环境卫生、分装过程无污染、配送去向清楚、数据真实可查。坚决查处无相应配套设施设备、食品运输车不符合要求等行为;严查使用过期食品、回收隔餐食品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抽检集体用餐配送膳食不少于4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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