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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管局规范市场秩序 严防不合格油流入食品链条

   2015-08-13 烟台晚报1490
核心提示:本报讯(YMG记者 云全 通讯员 立尧 松建)近日,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用油生产经营市场专项检查行动,针对食用油在
    本报讯(YMG记者 云全 通讯员 立尧 松建)近日,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用油生产经营市场专项检查行动,针对食用油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餐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食用油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稽查力度,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地沟油”的产业链,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
 
    区市场监管局对食用油生产企业、加工作坊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严禁企业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加强原料采购监管,重点检查企业索证索票制度记录及执行情况。强化食用油生产经营主体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生产企业和加工作坊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用油相关标准组织生产,确保食品安全。组织开展食用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抽检监测中发现不合格的,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
 
    加大对市场销售食用油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食用油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把进货关、交易关和退市关,确保食用油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对粮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食用油经销集中区域重点监管,对无标识标签、来源不明和无合法证照的食用油进行重点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及时退市,并按规定处理或销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市场的排查力度,重点调查来源不明、进货价格偏低和无合法证照及检验合格证明的食用油,严防不合格食用油流入食品链条。
 
    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连锁餐饮服务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小型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加大对食用油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重处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无合法生产资质及标识标注不规范油类产品等行为。
 
    从生产加工、销售和餐饮环节加大“地沟油”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售“混等混级”、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不符合食用油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地沟油”和假冒伪劣食用油的产业链,追查源头,切实提高食用油品质量,维护食用油市场秩序。
 
    在专项检查的同时,区市场监管局还采取多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建立健全食用油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等单位质量档案和食用油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食用油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对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地沟油”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吊销相关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依法从严查办。依托12331、12315等举报电话,以及群众来访、网上举报信息等渠道,认真梳理各类信息,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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