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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 老板图方便办了张假的

   2015-09-01 钱江晚报1690
核心提示:墙上挂着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办证时间显示都是本月,一切看起来都挺正常的。但是象山县丹东市场监管所的小郑走进这家餐饮
    墙上挂着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办证时间显示都是本月,一切看起来都挺正常的。但是象山县丹东市场监管所的小郑走进这家餐饮店,一眼就发现了其中的猫腻。
 
    “7月底检查这家店时,店里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已过期,当时我就通知经营户要重新去办证。”负责该片区日常监管的干部小郑纳闷,这才没过去几天,这家店就挂上了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可是,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是需要片区监管干部签字的,自己压根就没签过字,这新证是怎么办出来的?
 
    带着困惑,小郑暗暗留了心,在检查中把这家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都拍了照片,并带回单位进行研究。最终,大伙在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落款处发现了问题所在。
 
    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标出的发证时间都是2015年8月3日,但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是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却是象山县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
 
    “这个办假证的信息不够灵通啊,只知道工商局已改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却不知道工商局与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时合并成立的市场监管局了。”如此真相,让小郑和同事们颇有点哭笑不得。
 
    原来,这家餐饮店的经营户奚某,自知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但是担心办证周期过长影响生意,又怕被检查部门查到罚款,正好看到路边贴有做假证的小广告,费用也很便宜,100元一套,于是,就耍起了以假充真的小把戏。
 
    “根据《食品安全法》,无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行为,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罚款额度是两千到五万;经营额一万元以上的,则处以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据该所经办此案的工作人员介绍,在违法情节的认定上,伪造证件,情节并不轻微,这也意味着,奚某即将面临至少26000元的罚款。
 
    本报通讯员 邹聪 本报记者 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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