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对2015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十六期)进行公示,1批次饮料被检出耗氧量项目不合格。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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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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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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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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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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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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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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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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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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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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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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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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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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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吉龙饮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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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普阳小区19栋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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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吉龙饮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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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普阳小区19栋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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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壹度(弱碱性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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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L/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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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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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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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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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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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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