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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县: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 至少罚5万元

   2015-09-11 红网2190
核心提示:红网长沙县站9月11日讯(通讯员 任永胜 王毅佳 星沙时报记者 杨婧璜 见习记者 罗展)传统小吃、风味快餐、特色早餐这些好吃的地
   红网长沙县站9月11日讯(通讯员 任永胜 王毅佳 星沙时报记者 杨婧璜 见习记者 罗展)传统小吃、风味快餐、特色早餐……这些好吃的地方在哪,想必吃货们心里最有数了。但要问起它们的食品安全状况怎样,是否持证经营等,恐怕大多数人心里没底。今年以来,长沙县商务卫生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大队通过与县食安办、县卫生局等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大了对无证餐饮的查处整治力度,其中9月份以来,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202家,立案查处无证餐饮案件15起。
 
    执法大队将全体队员分成6个执法小组,对县城主次干道、餐饮店相对集中区域进行地毯式检查。近日,其中一组执法人员来到金茂路附近的一家餐馆进行检查,该餐馆经营面积300平方米左右,执法人员发现店内没有悬挂《餐饮服务许可证》,也不能提供食品原料采购台账,当检查人员问起相关情况时,店员以老板不在为由,表示不是很清楚。执法人员经联系店主岳某得知,该餐馆已经营业了快两个月,也办理了营业执照,但一直没有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餐饮经营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们在检查时也同步开展了对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执法人员介绍,根据该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之前的2000元起罚提升至50000元起罚,整整提高了25倍。
 
    一直以来,餐饮行业普遍存在小、散、多的特点,尤其是小餐饮持证经营比率低等问题,很难得到根本性解决。“我们提醒县内各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合法取得相关证照前,不得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开办的单位应尽快补办相关手续。”执法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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