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日起,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网络食品交易必须取得许可证!昨天,上海市食药监局副局长顾振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经过调查和排摸,上海网络订餐尚未完全做到实名登记,部分无证无照的餐饮仍通过网路途径生产销售。据透露,目前相关政府部门正将许可证信息向第三方订餐平台开放,如新规实施后仍未做到的,政府将对其发出公开警告信,以便市民知晓。
据介绍,“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首次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