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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县整治主城区农贸市场 收缴白板肉34斤

   2015-09-18 红网1350
核心提示:红网长沙县站9月17日讯(分站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梁萍)如果你是一个家庭主妇,每天必去的地方肯定有菜市场,想买回家的一定是放心
    红网长沙县站9月17日讯(分站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梁萍)如果你是一个家庭主妇,每天必去的地方肯定有菜市场,想买回家的一定是放心食品。要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就需要市场管理的规范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严格监管。9月15日,长沙县食安办组织工商、商卫大队、城管、公安和街道食安办对主城区农贸市场开展“百日利剑”综合整治。
 
    此次行动主要对生猪产品、豆制品和米粉三大主食及各类蔬菜的经营秩序进行规范。位于湘龙街道的龙塘农贸市场近期才开业,市场内有5个肉摊,均有索取检验检疫票据,但执法人员在市场周边检查时,发现一家衡山豆腐店无证经营,工商人员责令其停业整改,补办好相关证照后再重新营业。
 
    另两组督查人员分别在松雅东农贸市场和泉塘第二生鲜市场发现,市场内各有一个肉摊现场不能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涉嫌销售白板肉,执法人员当场分别收缴白板肉14斤和20斤。
 
    执法行动过后如何进行长效管理?对此,长沙县食安办采取新举措,在三个街道各选择一个农贸市场作为示范点,重点打造生猪产品、豆制品和米粉销售示范性门店或摊位,发挥引领辐射作用,其他市场可参照学习。
 
    经过长期督查和研究讨论,星沙街道的示范性市场为金茂路生鲜市场,湘龙街道的示范性市场为龙塘农贸市场,泉塘街道的示范性市场为丁家岭生鲜市场。
 
    按照要求,示范性农贸市场必须严把市场准入关,凡进入农贸市场的门店经营户必须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建立进货台账,经营生猪产品必须索取检验检疫证明,经营豆制品、米粉必须索证索票,市场方每天必须对蔬菜进行农残检测,并上报结果至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县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农贸市场要制定淘汰机制,对长期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的门店或摊位,要取消其经营资格,促使市场经营秩序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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