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全市、县(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对900余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中责令整改214家,立案14起。
以学校食堂持证情况、规章制度、环境卫生、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健康体检、加工流程、“三防”设施、索证索票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对全市各类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专项检查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323车次,执法人员112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900余家,责令整改214家,立案14起。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学校食堂总体状况良好,但有的学校食堂存在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环境卫生不够整洁、餐饮具消毒措施及“三防”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指出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并督促学校食堂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目前,相关部门还对部分学校食堂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