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进价8毛的“壮阳药”网上叫卖10多元 主犯判刑10年半还要罚320万

   2015-09-20 扬子晚报1910
核心提示:  一板十二粒的不明成分胶囊,被随意封装入各种名称的药品包装盒内,摇身一变成一粒肾宝肾腺活力素三阳肾宝等壮阳药,身价也从
  一板十二粒的不明成分胶囊,被随意封装入各种名称的药品包装盒内,摇身一变成“一粒肾宝”“肾腺活力素”“三阳肾宝”等壮阳药,身价也从8毛钱/粒,涨到几十元。这些仿真度极高的药品,实际是添加了西地那非(伟哥主要成分)等成分的假冒壮阳保健品。通过网络渠道,假药被销售到全国各地。昨日,沛县法院对这起特大制售假药案作出判决,该案主犯杨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被处罚金高达320万元。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马志亚 通讯员 李魁
 
  “不明胶囊”套上包装成品牌保健品
 
  进价8毛一颗卖10元,短短数月网销160多万元
 
  今年39岁的杨某此前曾从事过保健品推销工作,2014年7月份,在一次药品展销会上,他认识了代理销售一种“裸板胶囊”(没有任何商标的胶囊)的刘某。接触中,刘某向杨推荐了这款神奇的产品,称这些裸板药物效果显著、市场认同度高、利润非常可观。
 
  杨某对刘某带来的裸板药产生了兴趣,他发现这些胶囊不印刷任何商标,只是包装进铝箔片,上面印刷了使用方法和用量,每板十二粒胶囊。杨某明知该类药物可能添加了某种违禁成分,但仍然被其巨大的利润打动。据了解,该裸板药进价只需0.8元/粒,但经过包装网络销售,每粒最高能卖到10多元。
 
  杨某在郑州一处偏僻农村租了两处房子,分别用于装袋、装盒,并通过刘某大量购进同一种裸板胶囊。为了将药品包装销售,他又大量购买了西安、咸阳、海南等四个药品保健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包装,将裸板药分别包装成“一粒肾宝”、“三阳肾宝”、“肾腺活力素”、“海狗神奇丸”等品牌保健食品。并在郑州某写字楼租用办公室,雇用了业务员,通过网络大肆销售。仅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期间,杨某就实现了销售收入160多万元。
 
  卖家也不清楚这药里有何种成分
 
  警方送检发现违规添加了“伟哥”
 
  今年2月,沛县警方捣毁了该假药加工窝点,并当场扣押了假冒保健品胶囊板58173板。
 
  昨天庭审中,杨某、刘某等人表示,他们并不清楚裸板胶囊里添加了何种成分,只是知道这些胶囊“效果显著”。杨某称,购买产品的客户反馈称,吃了胶囊以后反应快,这才让药品得以口口相传,如果无效也不会有这么多人买。
 
  那么这些假药到底添加了什么呢?警方在将胶囊送给相关部门检测后得知,胶囊中含有大量的西地那非等壮阳药物,而且添加数量已经超标。这些性保健品中检出的西地那非,全称为枸椽酸西地那非,是百姓俗称的“伟哥”中主要成分。“伟哥”是一种国家许可销售的处方药物,但服用时有巨大副作用,要严格根据医嘱服用,普通人服用后可能产生头痛、眼花、低血压、青光眼等多种副作用。
 
  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掺入西地那非而未做明确提示,除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外,对误食的消费者也有很大的风险和危害。我国《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销售的食品、保健食品中不得添加任何药物成分,《刑法》第144条也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进行了刑事责任说明。
 
  惨重代价
 
  主犯被判10年6个月  罚金高达320万元
 
  记者了解到,杨某、刘某知道制售的假药来路不明,平时组装、销售都极为小心,只在夜里开工,白天都不出门,收款银行卡也都不是用本人身份证办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刘某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刘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杨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被告人刘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鉴于被告人刘某系坦白,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杨某、刘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20万元;被告人刘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