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夏莉涓)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自治区食品生产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巡查办法(试行)》,将食品生产单位按照软硬件水平分成A(软硬件较完善,产品质量较稳定)、B(软硬件较完善,产品质量不稳定)、C(小作坊)三类级别,针对不同级别单位执行不同的巡查标准。
具体来说,A类食品生产单位每年巡查不少于1次,B类单位不少于两次,C类单位不少于4次。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巡查频次依照B类执行;对高风险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单位增加巡查频次。日常巡查内容以风险点管控为重点。
办法明确,分类级别不对企业公布,更不允许企业在产品标识上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