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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项目的补充通知(残留办〔2015〕18号)

   2015-10-10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6580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  《2016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指南》(农办财〔2015〕58号)已经农业部办公厅发布(详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指南》(农办财〔2015〕58号)已经农业部办公厅发布(详见www.moa.gov.cn厅发文栏),现就有关2016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要围绕本通知提供的立项理由和主要技术要点(见附件)认真编写项目申报书。
 
  二、各申报单位除按农办财〔2015〕58号文要求申报外,请务必于2015年11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我办,以便及时组织集中审查与上报,过时将不予受理。
 
  附件:2016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理由和主要
 
  技术要点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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